重庆打黑,文强案可谓标志性案件,近日的审理定罪中又增加了一条强奸的罪名,想来很有意思,稍作分析。

1、为什么给文强“定”了这条罪名?

      文强贪污是事实,那么多的金钱赃物摆在那,但是这远远不够,要想打败一个政治中的人物,一般最有效的方式有两种,一是贪污,再就是作风问题。贪污是做官的本分问题,作风就是道德问题。在中国官场中,贪污问题比较普遍, 对于老百姓来说,你贪污多少和我没关系,还有可能说你是好官。办案的人员就担心,抓出了一个贪官,还有群众为他喊冤,要想把文强案办成铁案,那么就要彻底的,就是把民意支持也加上。那就给你来个强奸罪。老百姓一听,靠,你还干这个,就朝他吐口水了。人就臭了。

2、其实说白了,这个罪名很有意思,你说,按照文强的官位级别,多少女明星他都能搞定,如果看上一个,猛投钱,还需要强奸这么复杂吗?

      但是只要办案人员能找到证据表明你“强奸”了,你也就别狡辩了。认了吧。

3、这几日对文强案件的宣传中,明显重点在于他贪污的钱以及古董之类的,今天在新浪看到了展示他贪污成果的照片。而强奸没怎么大肆渲染。所以说,强奸罪名仅仅是一个调味小菜,但是这个小菜的杀伤力大,绝对不能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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